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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2日9:00—12月23日17:00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31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工会相关知识)和综合写作,满分为100分
面试应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可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等多种方式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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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潍坊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公告
根据《山东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工作的意见》、《潍坊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现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在核定编制之外、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6.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7.具有所在地方常住户口。
8.同等条件下,从事过专职工会工作的优先录用。
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6年12月22日为截止日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务员招考中被招聘(考)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已被聘为我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和录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2日9:00—12月23日17:00
查询时间:2016年12月22日11:00—12月24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www.wfrsks.com,下同),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招聘单位初审,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6年12月22日11:00—12月24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24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12月22日11:00—12月24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6年12月29日9:00—12月31日9:30前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潍坊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供参加面试时使用)。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到所报考单位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具体地点见附件1)。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相应的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须在2016年12月22日之前取得);《潍坊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专职工会工作经历证明》、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时间:2016年12月31日上午9:00-11:30。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工会相关知识)和综合写作,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潍坊工会网站公布,由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为保证录用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016年6月22日前在潍坊市从事专职工会工作至今的人员(由所在县级总工会认定并出具证明,该《专职工会工作经历证明》需要于2016年12月27日前报市总工会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笔试成绩加3分。
2.面试。由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应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可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等多种方式组织。面试要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回避。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缴纳面试费70元/人。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按1:3比例。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对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招聘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潍坊工会网站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满,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一个月内,因各种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经考察和体检)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到潍坊市总工会办理备案手续。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包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根据受聘人员的表现和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实行职级管理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职级管理自下而上分别是见习干事、初级干事、中级干事、高级干事,原则上只能逐级晋升。新聘人员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后即可转为见习干事,见习干事任期满1年经考察合格的可晋升为初级干事,初级干事任期满3年具备晋升中级干事资格,中级干事任期满4年具备晋升高级干事资格。新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四、待遇
招聘人员月工资不低于潍坊市所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50%(包含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应承担费用),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绩效工资原则上为基本工资的50%,以绩效考核的方式进行发放。试用期月工资为“最低工资标准+50”元。
五、其他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潍坊工会网(gh.weifang.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潍坊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潍坊市总工会组织部)咨询电话:8789163(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及地址见《岗位汇总表》)。
附件:
1.潍坊市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总工会及有关单位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汇总表
潍坊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