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提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全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范围和条件
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或以上学位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1973年7月15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1978年7月15日以后出生)以下;
3、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及相关要求(见附件)。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至7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县城长寿路265号)。
3、咨询电话:0538-5620056,0538—5625163。
4、报名要求: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请登陆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yrs.gov.cn下 载或现场领取),由考生本人在诚信承诺栏签字,并交验毕业证和人社部门核发的报到证或就业推荐书(加盖公章)、身份证或户口薄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 份。《报名登记表》贴近期彩色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另交同底版彩色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依照简章附件《2013年 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计划及岗位》限报一个相应招聘岗位,并填写相应的岗位代码。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拟定于7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 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对成绩并列的考生进行加试,确定成 绩排序。
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按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和其人事档案。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入围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提交不实信息或虚假材料的,取消本次招聘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同类考试。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办法
1、体检。对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由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2、考核。考核工作由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安排,对进入考核范围人员根据本人档案进行全面考核。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详情在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yrs.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聘用。由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执行事业单位人员见习期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按期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工作由宁阳县纪委第一纪工委全程监督。
本《简章》由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 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计划及专业要求
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