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齐鲁网3月14日讯(东营电台 左振平)为进一步深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近期,东营市委组织部、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从岗位管理、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社会保险等方面对人事管理政策进行了明确。
全面实施岗位管理制度。将公立医院编制实名制管理人员和人员控制总量内新进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岗位设置实行动态调整管理,岗位设置方案原则上1-2年调整一次。专业技术十一至十三级岗位,可在备案的初级岗位等级总数内调剂使用。公立医院引进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以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的紧缺专业人才,没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时,可按有关规定申请设置特设岗位。实施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公立医院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
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公立医院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根据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以各种名义规避公开招聘规定进人。引进的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以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的紧缺专业人才,可以简化程序,按照人才测评、综合考察、单位集体研究等程序予以直接招聘,招聘过程接受同级纪检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监督。
大力推行竞聘上岗制度。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应为纳入公立医院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人员。公立医院可根据岗位不同特点,灵活运用笔试、面试、民主测评、专家评议等方法组织实施竞聘上岗。竞聘上岗要成为公立医院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人员选拔聘用的主要方式。竞聘上岗,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实现工作人员能上能下。
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公立医院编制实名制管理人员和人员控制总量内的医生、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医疗等保险,并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人员控制总量内的其他人员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等保险,并建立企业年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