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信息,请点击查看》》2021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我委根据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发布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进行了调剂、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因部分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相应数量的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考生无故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二、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1年3月29日(9:00-14:00)携带已邮寄相关材料的原件(已邮寄原件的除外)和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背面签名)到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多功能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考生须知》。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多功能厅(天津市河东区中山门龙潭路15号)。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者,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2021年3月30日至31日,每位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附件1。上午、下午面试的考生均需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机关正门口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至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天津市河东区中山门龙潭路15号)。可乘公交车在中山门二号路站或二宫站下车,然后步行到达。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时间为2021年4月1日上午,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单位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请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考生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五、注意事项
1.请参加现场面试的考生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及时掌握当地和天津市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行程,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如因疫情防控要求调整面试安排,将另行通知,请确保手机畅通,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2.请考生于3月28日8:00-16:00期间填写《健康申报承诺》(详见附件2),签字并扫描制作成pdf格式电子文件,和核酸检测证明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hw_rsc@126.com,邮件主题请按“职位+姓名+健康申报承诺”格式填写。申报后、面试前有变化的,需重新填写报送并立即电话告知海委人事处。考生需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按时申报、隐瞒或填报不实信息,将被采取相关处理措施并追究责任。
3.考生现场报到时应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提供截至面试当天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天津市健康码,并进行体温检测。未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或不遵守面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4.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迟到或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5.考生应遵守保密要求,严禁考生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已携带的须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任何考生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纪律,若有作弊行为,取消录用资格。
6.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22-24102436、2437
022-24103402(传真)
特此公告。
附件: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