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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3年!枣庄市选派100名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
为破解后进村“选人难、人难选”的问题,枣庄市大力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1+X”制度,从市县乡机关、事业单位集中选派100名优秀人员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任职时间3年,加快建设高素质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强村级战斗堡垒。
深入摸排,把穷村差村“揪”出来
结合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指导各区(市)由县级领导带队,逐村入户走访,查找存在问题,填写村情分析研判表,重点排查党组织书记不胜任、不尽职,班子缺职、不团结、战斗力不强,信访矛盾纠纷问题突出的村,同时兼顾集体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工作常年无起色的村。之后由区(市)委组织汇总摸底情况,在征求镇街党(工)委意见的基础上,研究上报机关干部下派拟任职村。9月底以来,市委组织部“四不两直”调研,共查看39个拟任职村,进一步摸清村情实际,确定拟任职村名单,建立管理台账。
择优选派,让机关干部“沉”下去
印发《关于从市县乡机关、事业单位选派人员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的通知》,从市县乡三级选派100名机关干部到村任职,并明确年龄、党龄、学历等7项选派条件。借助枣庄组工公众微信号等网络媒介,实现市县乡三级联动,全面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积极营造干部下村任职良好氛围。经个人报名、单位推荐,市县乡三级机关、事业单位共有411人报名。综合考虑报名人选年龄、身份、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条件,结合相关部门资格联审情况,最终市县乡三级确定126名考察对象,由市、区(市)委组织部分别成立考察组,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环节进行深入考察。目前考察工作已经结束,下步将由区(市)委组织部统筹考虑市县乡三级下派人选,坚持人岗相适的原则,根据考察情况,结合任职村村情实际和下派人选的性格特长、工作履历等因素,进行双向对照,提出拟分配建议方案。经区(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把关、镇街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后,确定最终分配方案;进行集中公示,开展任前谈话,安排到村任职,市委组织部集中组织岗前培训。
靶向施策,将实干导向“树”起来
在经济待遇上,选派人员到村任职后,所在镇街依据有关规定,发放村党组织书记绩效奖励、发展村集体经济增量奖和保持奖。派出单位参照同级第一书记标准,发放交通补助和住村生活补助。在政治待遇上,选派人员任职满3年、完成目标任务、考核优秀的,在职务职级并行等有关政策内,可提拔一个职务层次或晋升上一级职级;任职期间达到晋职晋级条件的,可优先考虑晋职晋级;符合调任公务员条件的事业编制人员,可优先调任公务员。工作突出、表现特别优秀的,大胆破格提拔使用。在管理考核上,选派人员任职期间与原单位工作完全脱钩,吃住在村,每月住村不少于20天,由区(市)委组织部直接管理,日常管理由相关镇街党(工)委负责,与本镇街村党组织书记同等对待、同等管理。选派人员年度考核、期满考核由区(市)委组织部会同任职村所在镇街党(工)委共同进行,“优秀”等次不占派出单位名额,考核结果反馈派出单位党组(党委)和市委组织部,作为表彰奖励、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