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淄政办[2012]71号)和《关于做好第五批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淄人社字[2013]85号)规定,经逐级推荐选拔,专业评审组初评和评审委员会评审,从全市申报推荐的人选中,评选出第五批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考察人选35名。为进一步增强选拔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决定自2013年7月2日起,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重点是考察本人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敬业精神、廉政情况、业绩和成果等。考察时,要听取所在单位对其综合表现情况的介绍;听取所在单位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其廉政情况的介绍;与所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座谈;查看反映其本人业绩和成果的证书、实物等。
二、公示。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及专家所在单位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3年7月5日—2013年7月11日)。所在单位可以采取张贴公示公告或登载内部局域网等形式进行。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公告和考察人选的《推荐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可以直接向考察组、单位人事科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也可直接向市人社部门反映。
三、要求。各有关区县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和专家所在单位须按要求认真做好考察和公示工作,认真受理对公示人选的举报和情况反映,仔细核查有关情况。考察结束后,人选所在单位要对每个考察人选写出500字左右的考察材料;有关主管部门要对分工负责的所有考察人选写出考察情况报告和综合公示,并于7月12日前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时间:2013年7月5日- 7月11日。
接访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接访地点:淄博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张店区联通路202号,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321房间)
联系电话:2791839
附件:1、第五批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考察、公示人选名单
2、关于第五批淄博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考察人选公示公告(式样)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