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滕州市公安局民警训练基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对进入面试的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3年8月16日至8月17日
上午8:30至11:30 下午14:00至17: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滕州市党校尚贤宾馆B503房间,地址:滕州市学院东路1819号(滕州宾馆东100米)。
三、资格审查内容
按简章要求,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退出现役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进入面试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带全应提交的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滕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录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