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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济南市天桥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 时间:2013-10-31 00:00 编辑:联创世华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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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次共有4个单位,计划招聘40人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9日(上午 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济南汇文实验学校(工人新村北村一街4号) 

    笔试内容:A类(医学类)含中医、中药、医技等,考试科目为医学专业基础知识;B类(护理类),考试科目为护理专业基础知识;C类(非医学护理类),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根据济南市天桥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济南市天桥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1月9日以后出生);

  (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济南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专科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就业专科毕业生);岗位学历要求详见《2013年济南市天桥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天桥区所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应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1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共有4个单位,计划招聘40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3年济南市天桥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济南市天桥区政府网(http://www.tianqiao.gov.cn)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现场收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9日(上午 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济南汇文实验学校(工人新村北村一街4号)

  3.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在报名前登录济南市天桥区政府网,下载打印《2013年天桥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表格要求本人如实填写,按具体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同时提供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报考岗位所需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复印首页、索引页、个人页),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3)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公布审查结果。

  报名资格材料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简章要求不符者、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调整到招聘单位的临床医学岗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若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比例的,则取消定向招聘计划,取消的定向招聘计划调整到相应非定向招聘岗位(即济南市天桥人民医院“财务会计定向岗位”调整到济南市天桥人民医院“财务会计岗位”;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护理定向岗位”调整到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护理岗位”)。

  (三)报名缴费

  经过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现场交纳考务费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考试内容按岗位设置,分类考试相关业务知识。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天桥区政府网上公布。

  1.笔试类别:

  笔试按照招聘岗位分为三类(A类、B类、C类)

  A类(医学类)含中医、中药、医技等,考试科目为医学专业基础知识;B类(护理类),考试科目为护理专业基础知识;C类(非医学护理类),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要求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面试

  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示。面试时间、地点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个别岗位面试现场实际应试人员低于1:2比例,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则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60分,方可列为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按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计分,每组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每个面试考场选派1名社会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面试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者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在体检考核时,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递补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时,也按上述办法等额递补)。

  五、聘用办法

    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由招聘主管单位、人社部门对其进行全面考察,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后,统一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对弃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在体检考核范围内进行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济南市天桥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确定聘用人员并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并办理有关手续。

  六、聘用后的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确定工资待遇;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后,原则上五年内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其他

  天桥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桥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5872687

            天桥区卫生局  85872728  85958043

    附件1:2013年济南市天桥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2013年天桥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4:2013年济南市天桥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济南市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天桥区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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