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垦利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及2014年垦利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现对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考察体检不合格及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名单见附件。现将递补人员考察、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
请进入考察范围的递补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行政新区建行大厦803房间)进行审核。
提交材料包括:
1、人事档案(必须密封,符合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2、报名相关材料(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
3、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单位政审材料。
入闱考察人员必须提前落实本人人事档案的管理部门或单位,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于8月26日-27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到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管理中心(建行大厦803房间)领取《调档函》,并于8月29日下午17:30前将人事档案和相关材料交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管理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合格人员请按时参加体检。
二、体检
体检统一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教育类岗位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另依据原卫生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应聘学前教育岗位(教育岗位31、32)的人员,凡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及有精神病史者,体检一律按不合格对待。其他类别岗位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定于2014年8月29日进行。参加体检的人员务必于2014年8月29日上午6:30前在垦利县社会事业大厦(建行大厦南邻)三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集合,统一乘车参加体检。
体检须知:
1、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以备检查核对身份。
2、体检时需交纳体检费200元。
3、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当日早上不能进食及饮水。
5、对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46-2881377
垦利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