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无违法违纪行为,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岗位名称 | 招聘 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食品检验员 | 3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加工与安全、食品工程、食品科学、化学工程与工艺 | 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
检测车驾驶员 | 1 | 专科以上学历 |
| 男,1986年1月1日后出生,部队士官退伍,B及以上驾照 |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截止日(工作时间报名)。
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⑴现场报名: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高新区海博路6号)六楼业务受理窗口,联系电话:6750213
报名者提供报名表(详见附件1)、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
⑵网上报名:身份证、学历证书扫描件,照片、报名表电子版发邮箱ytsyjczp@163.com,邮件标题为“岗位-姓名”。
四、资格审查
我中心对报名表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考试方式、时间、地点
食品检验员考试包括笔试及现场操作。笔试内容为食品检测相关知识,现场操作为食品检验项目。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排序,按1:3进入现场操作,将笔试和现场操作成绩按照5:5的比例综合计算,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笔试及现场操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检测车驾驶员面试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
1、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安排拟聘用人选参加体检。
2、若被通知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3、综合成绩排名在前的人员有违规情形或者主动放弃的,按照名次先后顺延录用。
七、聘用方式及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属于编外聘用人员。
2、招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与劳动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工资标准按市财政局编外人员规定执行。
八、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烟台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投诉与监督电话:0535-6692311。
附件:2015年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