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工作力量,提升城市社区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80名,具体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8日至2004年11月8日期间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及相关证书(须于2022年11月8日前取得毕业证及相关证书)。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加分细则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对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3分;持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条件同时满足的,按最高分5分加分。
具有笔试成绩加分资格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25日(8:30-12:00、13:30-17:00)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临沂高新人才服务大厅(临沂高新区双月园路与科技大道交汇向西50米路南)现场审核认定。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
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11月17日9:00—11月23日16:00。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11月17日11:00—11月24日16:00。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陆报名系统(https://qzpta7.chinasyks.org.cn:18443/cn_lygxrcsqgz/index.html#/index),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及查询时间内可以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招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招聘计划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2以上方能开考。在报名时间截止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11月17日11:00—11月25日16: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检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22年11月25日(8:30-12:00,13:30-17:00),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常住户口证明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临沂高新人才服务大厅(临沂高新区双月园路与科技大道交汇向西50米路南)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检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2、笔试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笔试,报考人员须于11月28日11:00—11月30日16: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22年临沂高新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2022年临沂高新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和疫情防控相关材料,考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统一采用综合卷,按照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成绩,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知识、写作、时事政治及常识等。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3、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2年临沂高新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2022年临沂高新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报考A岗位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开具)。
报考B岗位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
报考C岗位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明〔在镇街工作的,由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镇街开具;在村(社区)工作的,由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镇街和村(社区)联合开具〕。
报考D岗位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报到证,在临沂高新区实际居住的非高新区户籍人员,需提交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物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报考E岗位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从事网格员工作证明〔临沂高新区党工委政法委和镇街党(工)委联合开具〕。
报考F岗位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应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聘用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将在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lyctp.gov.cn)、“临沂高新区”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保持关注。
4、面试
面试按照百分制计算成绩,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lyctp.gov.cn)、“临沂高新区”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保持关注。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打印《面试准考证》,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5、体检考察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个岗位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2021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2021年9月17日发布)执行。重点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体检工作在区级以上(含区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信访举报的,经调查属实的,提出相应处理意见,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7、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按照工作需要确定工作岗位。
五、聘用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须服从聘用单位工作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务派遣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招聘人员在聘用后5年内,需考取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逾期未考取的将予以解聘。
3、聘用人员工资薪酬标准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鲁民〔2018〕109号)有关要求执行,并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年限,建立薪酬增长机制。聘用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4、聘用人员与临沂高新区金蓝领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该公司代缴社会保险等费用。新聘用的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期满后,由聘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聘用期间,因违法违纪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六、纪律和监督
1、、本次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等信息将在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lyctp.gov.cn)、“临沂高新区”微信公众号公布。
3、在本次公开招聘组织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lyctp.gov.cn)、“临沂高新区”微信公众号发布。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4、本简章由临沂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临沂高新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7979283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附件:
1:2022年临沂高新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表.xls
2:2022年临沂高新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承诺书.doc
3:2022年临沂高新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
临沂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临沂高新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
http://www.lyctp.gov.cn/info/1042/4246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