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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张店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17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规定,现将张店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张店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招聘计划和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审查
时间:2017年5月 23日- 5月24日(具体时间见附件4)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地点:张店区教师进修学校科技楼三楼报告厅(淄博市张店区和平路9号)。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 5 月 25日上午10:00前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审查地点在张店区教育服务中心组织人事科(淄博市张店区和平路9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的,视为弃权。
(二)递补资格审查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弃权、取消资格人员名单及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等将及时在张店区教育信息网(www.zdjw.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
时间:2017年5月 31 日上午9:00—11:00。
地点:张店区教育服务中心组织人事科(淄博市张店区和平路9号)。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2017年6 月1 日上午10:00前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审查地点为张店区教育服务中心组织人事科(淄博市张店区和平路9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的,视为弃权。
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各一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学位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要同时提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具体包括:
(1)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2002年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
(2)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om.cn)注册查询后打印网页或截图)。
(3)国内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见附件2)。
(4)国(境)外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须在报名首日之
1、报名表、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各一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学位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要同时提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具体包括:
(1)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2002年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
(2)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om.cn)注册查询后打印网页或截图)。
(3)国内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见附件2)。
(4)国(境)外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06年及以后毕业生还需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系统(renzheng-search.cscse.edu.cn)查询本人信息并打印当前网页)原件一份。
4、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见附件3)或解聘证明。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见附件3)或解聘证明。
服务基层项目在岗人员应聘非定向岗位的,还需提交县(区)或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见附件3)。
与报名时所在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现无工作单位或属临时用工的,应提交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的原件或复印件各一份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一份(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外,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应聘“面向随军家属”定向招聘岗位的,提供户口簿、随军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将取得的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至张店区教育服务中心组织人事科(淄博市张店区和平路9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为提高审查效率,以上所需材料请按上述顺序提供。
前取得)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06年及以后毕业生还需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系统(renzheng-search.cscse.edu.cn)查询本人信息并打印当前网页)原件一份。
4、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见附件3)或解聘证明。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见附件3)或解聘证明。
服务基层项目在岗人员应聘非定向岗位的,还需提交县(区)或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见附件3)。
与报名时所在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现无工作单位或属临时用工的,应提交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的原件或复印件各一份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一份(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外,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6、应聘“面向随军家属”定向招聘岗位的,提供户口簿、随军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7、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将取得的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至张店区教育服务中心组织人事科(淄博市张店区和平路9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为提高审查效率,以上所需材料请按上述顺序提供。
四、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由张店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二)资格审查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
(三)凡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人员,无论合格与否,均要按规定将提交审核的材料复印件交与招聘单位。
(四)为了方便考生,此次采取网上打印面试通知单的方式。请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登录张店区教育信息网(www.zdjw.gov.cn)于2017年6 月2 日前上传个人照片(照片需与报名时同底版)。网上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及时上网查看。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人。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17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执行。
附件:
1.2017年张店区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合格及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2.2017年张店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xls
3.同意应聘证明(式样).doc
4.应届毕业生证明(式样).doc
2017年5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