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黄岛区职业教育中心委托,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共计41人,现将有关报名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能胜任教学和班主任工作;
(五)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的;
2.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人员、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6.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应聘人员登录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dhrss.gov.cn)和黄岛区人事人才网(http://www.jnrc.com.cn/)查看报考简章并下载填写打印《青岛市黄岛区职业教育中心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二)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2日-2015年10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
(三)报名地点:黄岛区双珠路207号卓越金融广场2栋10楼1011室。(黄岛区第二人民医院东侧,青岛汇川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乘公交车2路、303路、308路、K1路至机关西部办公中心站下车即到)
(四)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五)报名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均需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要求复印索引页、户主页、个人单页);下载打印《青岛市黄岛区职业教育中心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表》两份(本人签字部分须手写,不能打印)、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各一份。应聘人员在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所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无法辨认的不予承认。现场报名时收取报名考试费40元。
三、考试
(一)笔试
1.考试形式: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2.考试内容:教育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各占50%。
3.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查询方式:笔试成绩在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http://www.hdhrss.gov.cn)。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面试
1.面试形式:说课,满分100分,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
2.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案与笔试成绩同步在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dhrss.gov.cn)上公布。
4、面试当天收取面试费70元。
(三)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及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者按未就业者优先,再相同者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若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最末一名有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则按照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方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及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dhrss.gov.cn)公布。
2.体检工作由青岛汇川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司将对体检合格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者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按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在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dhrss.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青岛汇川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制劳动合同。
(二)待遇
1.实行劳务派遣合同聘用制,对聘用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被录用者试用期1个月,第一个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止,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优先聘用。
2.应聘人员被聘用后由用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使用、考核。工资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平均2500元左右。以上岗位均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五项社会保险。
六、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招聘简章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2.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工作。考生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聘用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考试作弊将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在报考期间,应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了解最新招聘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青岛汇川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562869978 18661739091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附件:
青岛汇川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