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和《2013年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由我省、德州市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应聘我市市、乡事业单位的,笔试考试成绩加10分。经确认,现对在规定的审核期内提交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16名考生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以接受广大考生和群众的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对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给予笔试考试成绩加分。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拨打市人社局电话0534-7365928和市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534-7365003。
禹城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