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庆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者,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县乡事业单位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经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确认,现对在规定的审核期内提交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21名考生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以接受广大考生和群众的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对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给予笔试考试成绩加分。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拨打庆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534-3321470,县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534-3321077。
庆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