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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2014年滨州阳信县公开招聘9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报名时间:9月17日—9月19日,截止时间为9月19日下午5:00。
9月26日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地点:阳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厅。
考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科目为2科,满分总计200分。卫生计生岗位科目一为基础医学知识100分,科目二为专业医学知识100分。其它岗位科目一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0分,科目二为申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100分。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滨办字[2008]23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报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全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总计97人。其中卫生类24人,计生类6人,乡镇事业类25人,县直事业类42人。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见《阳信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户籍不限。
2.滨州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阳信县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中专且取得专科及以上后学历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2005年12月31日前经原阳信县计划委或原阳信县人事局同意到乡镇服务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卫生类各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我省招募在滨州市服务或滨州生源在外地市服务的“三支一扶”、“选派到村任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三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2年续聘的选派到村任职大学生)人员,和阳信籍2012年、2013年和201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可报考“定向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5.符合招聘岗位表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和其他条件。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现役军人、逃避服兵役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或被辞退公职的人员不能报考。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按滨办字[2007]2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1.报名时间:9月17日—9月19日,截止时间为9月19日下午5:00。9月26日领取《笔试准考证》。
2.报名地点:阳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厅。
3.报名证件:①报到证、毕业证、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以上证件须各提供原件供审验,并缴存复印件各1份;
②从国家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③《阳信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阳信政府网、阳信人社局网(阳信人事人才网http://www.yxrc.net)自行下载打印)1份;
④近期照片5张,要求免冠、彩色、同底版、1寸,且未经任何修饰,背面清楚注明姓名;
4.其他相关材料说明:
(1)海外留学人员除提供上述报名证件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2)2005年12月31日前经原阳信县计划委或原阳信县人事局同意到乡镇服务,至今仍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内服务的人员(2011年7月31日前离岗、而在2011年7月31日后又返岗的不在该范围内),还须提供原阳信县计划委或原阳信县人事局的工作介绍信原件供审验,并缴存1份复印件;在乡镇(街道)政府内工作的证明和乡镇(街道)财政所2011年7月份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证明和工资表复印件必须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审核同意并签名、再加盖党委或政府公章。
(3)计生证明材料:已婚人员还须提供由户籍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出具,经阳信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核的无违犯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外县考生须提供当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且经阳信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核的无违犯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4)免除笔试考务费材料: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交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报考人员,提交户籍所在地民政局签发的有效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定向岗位”的人员,还须分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交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材料有缺失者,须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②“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须提交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③“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须提交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④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证和退役证,退役时间以退役证签发时间为准。
以上证明材料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招聘专业以毕业证所列专业为准。(注:①如果毕业证书所列专业不止一个,只要其中一个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就允许报名;②如果毕业证书所列专业有括号注明,则不论括号内外,只要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有相一致的就允许报名。)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报名人数1:2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定向岗位(即普通管理4)如果取消或核减,则被核减的计划数将增加到类别相一致的其他岗位,即普通管理3。
笔试每人为2科,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四、笔试
1.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必须凭笔试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2.分值及考试内容:
考试科目为2科,满分总计200分。卫生计生岗位科目一为基础医学知识100分,科目二为专业医学知识100分。其它岗位科目一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0分,科目二为申论100分。
笔试结束后,按科目一、科目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招聘计划2人及以下的岗位,按招聘计划与考试人数1:3的比例、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分别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因缺考、弃考或其他原因出现招聘计划与笔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2时,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达到1:2比例职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最低成绩。
达到1:2比例职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最低成绩将按照卫生计生岗位、其他事业岗位两个系列,县直和乡镇两类职位分别确定。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系列(卫生计生、其他事业岗位两个系列)、本类职位(县直、乡镇两类职位)所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平均成绩的60%,否则不能进入面试范围。
五、面试
1.时间、地点、费用:取得面试资格考生,须根据规定的时间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进入面试人员必须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按时到考点集合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内容:
主要面试应聘人员仪容仪表、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卫生和计生岗位还包括专业技术水平、专业素质等相关内容。
3.计分办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100分。由考官对每个测评要素分别评判,综合计分,确定考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每组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百分制)、面试成绩之和计算考试总成绩,并按照不同岗位分别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学历高、中共党员、年龄小的次序排名。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报考岗位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因缺考、弃考或其他原因造成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2时,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达到1:2比例职位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成绩。
达到1:2比例职位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成绩也将按照卫生计生岗位、其他事业岗位两个系列,县直和乡镇两类职位分别确定。
六、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在体检通知书中公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不合格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者,则视为认同不合格结论,不再受理复检申请。复检仅限一次,在县级及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除特殊情况经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重点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法违纪行为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聘用手续及聘用原则
因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及弃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按照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结束后,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到阳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厅统一选聘用人单位;并按规定办理调动、派遣等录用手续。
对应一个用人单位的岗位按照考试人员所报岗位确定聘用单位;对应多个用人单位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定向岗位(普通管理4)考生与其他相同类别岗位(普通管理3)的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一起排名后,再按照新排序自主选择聘用单位。迟到人员要等到其他所有考生选聘结束后再进行选择单位。
九、纪律
报考人员应认真填写《阳信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亲自签名承诺提交的报考材料符合报名要求。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有违纪舞弊等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情节严重者,3年内不得报考本县内行政事业单位组织的人事录用考试,同时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报考人员及相关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中,如有无理取闹、干扰工作秩序和工作程序、侮辱、谩骂工作人员等不道德行为,一律核定为道德品质不合格,不予录取。
十、其他
以上每个环节结果均在阳信政府网、阳信人社局网(阳信人事人才网http://www.yxrc.net)及县人社局公示栏公布。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确保电话通畅,并及时了解以上公布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自身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阳信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阳信县人才服务中心 8233599
监督电话: 中共阳信县委组织部 8232751
阳信县编委办公室 8232118
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260218
附件:
中共阳信县委组织部
阳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