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指导】
千人面试群 301064336
------------------------------------------------------------------------------------
按照《2015年滨州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现将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及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6月25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地点:滨州经济开发区中海大厦裙楼三楼第二会议室(渤海十八路667号,乘103路公交车到中海大厦站下车)
二、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提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背面写上名字)及以下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4月20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不限的岗位除外)。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当时提供确有困难的,由本人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提交,逾期视为放弃)。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历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应聘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必须在2015年4月20日前取得。
招聘岗位还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教师资格证等。
三、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工作,由滨州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须在领取面试准考证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报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资格。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放弃审查及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将在滨州经济开发区政务网(http://www.bzkf.gov.cn/)公布。请递补进入审查范围的人员注意网站公告,带齐所要求的材料,于2015年6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按时到滨州经济开发区中海大厦2111室参加资格审查。
咨询电话:
滨州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3185576
滨州经济开发区教育局 3187081
滨州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