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聚胶”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上合新区,推动胶州市成为支撑青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极,我市拟于2023年1月6日开展2023年“优才聚胶”计划(国家公费师范生专项)面试工作,包括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初试、面试、签约等环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月6日8:00
现场报名地点:胶州市北京路小学(胶州市北京路和广州南路交汇处)
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
②《青岛胶州市选聘2023届国家公费师范生报名表》(附件1,本人签名);
③《毕业生推荐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④个人简历材料,包括学业成绩及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水平等级证书等;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选聘工作以现场报名为准,未按规定提供材料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以上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初试
初试以答辩、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结合考生的学习经历、专业知识水平、现实表现等要素,综合考量考生的综合素质,择优确定初试通过人员,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三、面试
通过初试人员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说课7分钟,不指定教材。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师德师能、专业水平等。除应聘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其余应聘同一学科岗位人员说课均使用同一课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列入选岗及签约范围。面试成绩于现场公布。
四、签约
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编制计划和我市学校实际需求设置具体学科岗位。对面试通过人员,根据所应聘学科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放弃选岗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考生选岗后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在规定时间内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1.初试、面试、签约等环节将在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后接续进行,请考生合理规划行程。
2.本次选聘工作相关信息均在胶州政务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http://www.jiaozhou.gov.cn)公布,考生在选聘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现场工作电话:15954086007
政策咨询电话:0532-58566008
监督电话: 0532-82233727(请于工作日9:00-11:30,14:00-17: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青岛胶州市选聘2023届国家公费师范生报名表》.doc
胶州市“优才聚胶”计划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30日
http://www.jiaozhou.gov.cn/n31281551/n31281808/n31282517/2212291404336166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