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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请点击查看》》2021济宁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招聘公告职位表汇总(市属及各县区)
2021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4月13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按照《2021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和《2021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公告》要求,为做好初审通过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4月13日 下午13:30-17: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山东省第23届省运会综合指挥中心C-0519室(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
三、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2021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4、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附件);
5、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6、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承诺和参加考试,后补学历学位认证,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7、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和报考岗位),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资格审查通知、面试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3、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须做好相关准备、备齐审查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指定材料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5、资格审查将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1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公告》执行办理。
咨询电话:0537-2251057。
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4月7日
原文链接:http://jnscl.jiningdq.cn/art/2021/4/8/art_14803_2705492.html